高考| 發布!複旦大學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複旦大學是國家教诲部直屬、教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綜合性、钻研型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之一。複旦大學是中國人自立創辦的第一所高档院校,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是中國人創辦的第一所國立大學醫學院。複旦大學堅持“國家意識、人文情懷、科學精力、專業素養、國際視野”的育人特點,緻力于為國家興旺、社會發展、人類文明進步培養多量領袖人材、行業棟梁及社會英才,培養擔當民族複興大任、把握未來的複旦人。2022年複旦大學本科招生繼續采纳複旦大學(國标代碼10246)和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國标代碼19246)兩個招生代碼,并别离編制計劃和錄取。本科學曆、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統一為“複旦大學”。
1、招生總則
(一)複旦大學深刻學習貫徹全國教诲大會精力,周全貫徹黨的教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焦點價值觀,落實树德樹人底子任務,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轨制鼎新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诲部關于做好2022年平凡高校招生事情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文件摆設,摸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程度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切實做好2022年考試招生事情。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档教诲法》等法令、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複旦大學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正當權益,确保招生事情順利進行。
(三)我校的招生事情實施“陽光工程”,在公開、公允、公道的基礎上,嚴格依照德智體美勞周全稽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最合适複旦大學人材培養的優秀學生。
2、機構設置
(一)複旦大學校長辦公會是學校招生轨制、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機構。
(二)複旦大學招生事情領導小組是學校日本女優,招生事情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招生過程中的計劃落實與調整、選拔測試方案制订、錄取标準肯定與結果審核等首要事項作出決策。
(三)複旦大學招生事情委員會負責對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各種招生方案及其實施辦法等提出咨詢意見與建議。
(四)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事情的常設機構,承擔與本科生招生相關的平常辦理事情,負責組織落實學校各類本科生的招生宣傳、咨詢、選拔與錄取任務。
(五)複旦大學招生事情監察小組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事情實施監督,對招生辦理部門和招生人員實行職責、執行轨制情況進行監督。
3、招生計劃
我校根據國家政策请求,出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允,優化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地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和各專業就業情況等身分,肯定分省份專業招生計劃。2022年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请求,詳見各省(區、市)教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門(如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22年平凡高档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經教诲部批準,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重要用于調節各地統招線上生源的不服衡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除出格說明限定轉專業外,今年度錄取的复活可在進校後第一年或第二年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
4、錄取規則和步伐
(一)依據平凡高档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的錄取步伐:
1.依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該批次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将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見第九條)進行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依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該批次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将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見第九條)進行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區、市)實際生源情況肯定。我校對内蒙古自治區投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即“分數清”)進行錄取。
2.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不异時按各省(區、市)肯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地點省分本科平凡批次的規定執行。
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4.依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征集志願;依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生源去黑痣,不足的情況下,省招辦可補充投檔非第一志願考生(包含征集志願)。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沛的省分放置錄取。
(二)我校外語類專業隻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生源地省招辦統一組織英語口試的,考生應參加并成績及格。
(三)高考綜合鼎新省分的錄取規則和步伐以省招辦規定為準。
(四)鑒于專業培養的特别性,高考統招批次(含國家專項和高校專項批次)俄語、朝鮮語、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隻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且入學後不實行校内轉專業政策。
5、專項計劃錄取政策
(一)國家專項計劃
我校依照教诲部相關規定承擔“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原貧困地區學生,實施區域為原集中連片特别困難縣、原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新疆南疆四地州。“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錄取。
(二)高校專項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心國務院關于打赢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中共中心國務院關于落實隆鼻推薦,發展新理念加速農業現代化實現周全小康方针的若幹意見》(中發〔2016〕1號)等文件精力,經教诲部批準,我校繼續實施面向邊遠地區、原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等地縣(含縣級市)如下高中農村學生的高校專項招生計劃(即“高校專項計劃”),具體操作辦法依照已颁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招生簡章》執行。
6、強基計劃錄取政策
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拔尖創新人材選拔培養,根據《教诲部關于在部門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鼎新試點事情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请求,經教诲部批準,我校2022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鼎新試點(即“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具體操作辦法依照已颁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執行。
7、綜合評價錄取政策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轨制鼎新,經教诲部批準,我校繼續在上海市、浙江省實施綜合評價錄取鼎新試點,具體操作辦法依照已颁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鼎新試點招生簡章》和《複旦大學2022年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鼎新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執行。
8、其他招生項目錄取政策
(一)我校招收保送生,具體操作辦法依照《教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平凡高校部門特别類型招生事情的通知》(教學廳〔2021〕7號)、《複旦大學2022年外語類保送生體驗營招生簡章》等文件请求執行。
(二)我校招收澳門保送生,具體操作辦法依照已颁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澳門地區保送生招生簡章》執行。
(三)我校招收澳門免試生,具體操作辦法依照已颁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澳門地區“四校聯考”免試生招生簡章》執行。
(四)我校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具體操作辦法依照已颁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台灣地區學生招生簡章》執行。
(五)我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具體操作辦法依照已颁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招生簡章》執行。
(六)我校通過港澳台僑聯合招生考試招收港澳台僑生,具體操作辦法依照教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我校招收高程度藝術團,具體操作辦法依照已颁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高程度藝術團招生簡章》執行。
(八)我校招收高程度運動隊,具體操作辦法依照已颁布的《複旦大學2022年高程度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9、加分政策
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教诲主管部門依照教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统一考生如合适多項增长分數投檔條件的,隻能取此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人工植牙,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放置分省份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10、錄取體檢标準
以教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平凡高档學校招生體檢事情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康健狀況。經複查,身體康健狀況不合适專業學習请求的考生,我校将依照教诲部《平凡高档學校學生辦理規定》(教诲部令第41號)和《複旦大學本科生學籍辦理規定》等規定處理。
11、收費标準和獎助學辦法
(一)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除軟件工程專業四年學費總計31000元/人外,其他本科專業學費預收标準為5000-6500元/學年•人。
(二)留宿費:按實際留宿條件收取,約1200元/學年•人。
(三)綜合資助體系:我校為學生打造多元化的資助體系,供给包含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應急困難補助、學費減免、醫療幫困等方法的經濟資助,并通過學業促進、社會實踐、生理支撑、創新創業等平台,促進學生周全成才;同時,學校開設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复活順利入學。
(四)海外交换支撑政策:為拓寬學生的國際視野、晋升跨文化交换能力、為學生全方位發展供给支撑,我校設立海外交换專項資助經費,本科生中參與海外交换的比例達到60%,其規模和數量在國内压倒一切;我校還設有多項海外交换獎學金,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供给海外交换的項目資源和經濟資助。
十2、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章程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法子公允、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事情全程接管複旦大學監察處監督。
十3、咨詢及聯系方法
複旦大學地點:
上海市邯鄲路220號(郵編200433)
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地點:
上海市醫學院路138號(郵編200032)
招生咨詢呼唤中間:
021-5566 666八、5566 666五、5566 6667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
admission@fudan.edu.cn
複旦大學主頁:
www.fudan.edu.cn
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
shmc.fudan.edu.cn
複旦大學招生網:
www.ao.fudan.edu.cn
複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
www.jwc.fudan.edu.cn
複旦大學黨委學生事情部(處):
www.stuaff.fudan.edu.cn
複旦大學監察處:
021-6564 26帶夜燈纸巾盒,01,
jiancha@fudan.edu.cn
十4、本章程由複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來源丨複旦大學
編輯: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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